2013年台日博士生暑期研究及台日青年研究人員暑期短期參訪考察申請案

  • 2012-11-06

一、本案係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與公益財團法人日本交流協會(Interchange Association,Japan)合作辦理2013年台日博士生暑期研究及台日青年研究人員暑期短期參訪考察申請案乙案。

 

 

 

主   旨:本會與公益財團法人日本交流協會(Interchange Association,Japan)合作辦理2013年台日博士生暑期研究及台日青年研究人員暑期短期參訪考察申請案,自本(101)年11月1日起至102年1月10日止受理申請,請
      轉知 貴校資格相符之人員,於規定期限內由 貴校彙整後向本會提出申請,請 查照辦理。
說   明:
 一、檢送本會與日本交流協會合作選送2013年博士生暑期赴日研究計畫(Summer Program)說明及本會與日本交流協會
   2013年合作選送青年研究人員暑期赴日參訪考察計畫(Summer Visiting Program)說明各乙份,申請時務請確實
   依照該說明有關規定辦理。
 二、近年台日科技學術合作日益熱絡,為促進台日青年研究人員交流,擴大其學術研究視野,本會與日本交流協會自
   2003年起,每年暑期選送博士生及青年研究學者分別赴對方國家進行短期研究八週或組團參訪考察七天。
 三、申請時應注意及辦理事項如下:
  (一)申請人應由本會網站(http://www.nsc.gov.tw)首頁之『最新消息』或進入國際合作處網頁最新消息『2013年
    補助博士生暑期赴日研究計畫(Summer Program)』及『2013年補助青年研究人員暑期赴日參訪考察計畫(Summ
    er Visiting Pogram)』處,點選進入查閱有關說明並下載申請表格填用,在申請期限(101年11月1至102年1月
    10日止)內,先經 貴校初審再彙整函送本會辦理。
  (二)申請補助博士生暑期赴日研究計畫者,應填附補助博士班研究生暑期赴日研究(Summer Program)申請書及日本
    研究機構正式同意函(均需依本會所訂格式填寫),並繳送大學、研究所歷年成績單及最近五年內已發表之學術
    性著作(不超過三篇)。所有申請文件均須繳送一式三份(除著作外,所附申請文件均需至少一份為正本)。
  (三)申請補助青年研究人員暑期赴日短期參訪考察者,申請人應組成三至四人參訪團隊(成員以同校同領域為限),
    每人依其申請資格分別填寫補助青年研究人員暑期短期參訪考察(Summer Visiting Program)申請書(一)或(二
    )、繳送最近五年內已發表之學術性著作 (每人不超過三篇)、團隊參訪考察詳細行程表、日本參訪機構正式同
    意函(依本會所訂格式填附),以及博士生申請人之大學及研究所歷年成績單等文件。所有申請件均須繳送一式
    三份(除著作外,所附申請文件均需至少一份為正本)。
  (四)申請人應檢齊申請所需完整資料,全數裝入自備之申請資料袋內(資料袋封面請自本會網站下載填用),經 貴
    校彙整備函向本會提出申請,務請 貴校詳加審核申請人之申請資格,與本會申請資格不符者,請勿受理;並
    請依申請類別(博士生短期研究案或青年研究人員參訪考察案)分別造冊,於102年1月10日前(以學校發文日期
    為憑)函送本會,逾期概不受理,申請人逕向本會申請、文件不齊或與本會所訂填寫格式不符者,不予受理。
 四、本項計畫申請案之核定補助名單,預訂於102年4月30日公告。

二、若有意申請之教師請於12月31日前完成申請作業,並再告知本處

敬頌
教祺
研發處 敬上

願順心.教安.研安

研發處 敬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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