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 旨:檢送修正後英國商業、能源及產業策略部(Department for Business, Energy and Industrial Strategy, BEIS)107年度「台英創新產業研究人員移地研究計畫作業要點」表格,並自即日起實施,敬請 轉知所屬人員知照。 | |||||||||
| 說 明: 一、根據作業要點第四點第一項所述,合格之申請人須為推薦機構編制內在職專任人員;又根據作業要點第六點第一項,補助僅涵蓋研究人員於移地研究期間所「衍生」費用,因此人事支出不可算入因移地研究而衍生之費用,故將附件一之移地研究補助經費表中,人事費一項予以刪除。 二、修正107年度「台英創新產業研究人員移地研究計畫作業要點」表格一「移地研究補助經費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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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發展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