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科會轉知專題研究計畫所產生之研發成果有申請及維護專利等相關費用乙案事宜

  • 2013-04-22

 

敬致各位教師:

    轉知國科會知專題研究計畫所產生之研發成果有申請及維護專利等相關費用乙案事宜,謝謝您!

敬祝

    順心

研發處  敬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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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旨:有關貴機構執行本會專題研究計畫所產生之研發成果有申請及維護專利等相關費用乙案,如說明,請 查

      照。

說   明:

 一、因執行本會專題研究計畫所產生之研發成果有申請及維護專利等相關費用需要時,得依本會補助學術研發成果管
   理與推廣作業要點向本會提出申請,不得逕於專題研究計畫補助經費報支;或在未依本會補助學術研發成果管理
   與推廣作業要點向本會申請補助或提出申請未獲補助之情形下,得於本會專題研究計畫管理費項下報支,惟僅限
   為本會補助計畫所衍生之專利費用,且於經費結報時,應載明計畫編號。
 二、本會101年11月22日臺會綜二字第1010077049號函,即日起停止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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