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辦理「鼓勵研究生撰寫中小學藝術教育研究之學位論文實施計畫」申請事宜,申請時間為101年10月1日至10月31日止,受理100年10月1日至101年9月30日發表之學位論文。

  • 2012-06-12

一、本年將持續鼓勵公私立大學及獨立學院研究生,從事中小學藝術教育相關研究為主題之碩、博士論文。
二、申請時間為101年10月1日至10月31日止,受理100年10月1日至101年9月30日發表之學位論文。
三、鼓勵名額以不超過5名為原則,碩士至多3名,博士至多2名,兩者名額可互為流用;經評審通過者,每名發給稿酬每千字900元,碩士至多3萬元為上限,博士至多5萬元為上限。
四、本實施計畫及相關申請表可逕自本館網站(http://www.arte.gov.tw)瀏覽及下載。
五、另因經費不足因素,本計畫明(102)年不再辦理,請一併轉知。
附件:

https://edoc.asia.edu.tw:8630/eDoc/servlets/fileservlet?openFile=/attfile/A101060800201.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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