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函轉客家委員會「推展客家青年返鄉創業啟航補助作業要點」。
一、申請資格:年滿二十歲以上四十五歲以下,認同客家、具客語溝通能力且在國內設有戶籍之中華民國籍青年;為所創事業之負責人或出資人,且申請時無經營其他事業者。
二、補助名額:每年補助以二十五名為原則。
三、補助金額:每人以補助一案為限,最高補助新臺幣五十萬元。
四、收件截止日期:101年9月30日前。
一、申請資格:年滿二十歲以上四十五歲以下,認同客家、具客語溝通能力且在國內設有戶籍之中華民國籍青年;為所創事業之負責人或出資人,且申請時無經營其他事業者。
二、補助名額:每年補助以二十五名為原則。
三、補助金額:每人以補助一案為限,最高補助新臺幣五十萬元。
四、收件截止日期:101年9月30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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