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科技部改制前98年6月9日臺會綜二字第0980039325號函等14則解釋函,自即日起停止適用。

  • 2015-12-22

主   旨:本部改制前9869日臺會綜二字第0980039325號函等14則解釋函,自即日起停止適用,請查照轉知。

說   明:檢送「專題研究計畫歷年相關函釋停止適用一覽表」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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