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_教育部來函「強化與東協及南亞國家合作交流以個別學校辦理之計畫申請及經費使用原則」及「強化與東協及南亞國家合作交流以聯盟或跨校整合方式辦理計畫申請及經費使用原則」

  • 2018-05-01
主   旨:「強化與東協及南亞國家合作交流以個別學校辦理之計畫申請及經費使用原則」及「強化與東協及南亞國家合作交流以聯盟或跨校整合方式辦理計畫申請及經費使用原則」,業經本部預定於中華民國107年4月24日以臺教高(二)字第1070044236B號令訂定發布,茲檢送行政規則規定1份,請查照。
說   明:本案電子檔得於本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http://edu.law.moe.gov.tw)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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