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 旨:修正「科技部補助專題研究計畫經費收支明細報告表」,自109年1月1日實施,請查照轉知。
說 明:
一、依據本部補助專題研究計畫作業要點第十八點第二項規定,申請機構辦理經費結報時,應至本部網站製作及列印專題研究計畫收支明細報告表及結報確認表。
二、本次修正重點如下:
(一)本部近年已逐漸鬆綁專題研究計畫補助項目間之流用限制,除國外差旅費累計流用超過50%者須報本部同意外,餘項目已授權執行機構依內部行政程序辦理。為利檢視計畫經費支用情形,如國外差旅費累計流用超過50%,請增填本部同意文號。
(二)增列餘款繳回相關資訊以提醒貴機構於辦理經費結報時,應詳實依各該補助計畫之規定檢查補助項目結餘金額是否應繳回本部。
三、檢送旨揭修正後表格1份,亦可至本部網站首頁「專題研究計畫專區」(網址:https://www.most.gov.tw/)自行下載。
說 明:
一、依據本部補助專題研究計畫作業要點第十八點第二項規定,申請機構辦理經費結報時,應至本部網站製作及列印專題研究計畫收支明細報告表及結報確認表。
二、本次修正重點如下:
(一)本部近年已逐漸鬆綁專題研究計畫補助項目間之流用限制,除國外差旅費累計流用超過50%者須報本部同意外,餘項目已授權執行機構依內部行政程序辦理。為利檢視計畫經費支用情形,如國外差旅費累計流用超過50%,請增填本部同意文號。
(二)增列餘款繳回相關資訊以提醒貴機構於辦理經費結報時,應詳實依各該補助計畫之規定檢查補助項目結餘金額是否應繳回本部。
三、檢送旨揭修正後表格1份,亦可至本部網站首頁「專題研究計畫專區」(網址:https://www.most.gov.tw/)自行下載。
屬性10 : | 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