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科會推動『第二期能源國家型科技計畫(NEP-II)』,自即日起接受申請,申請人須於103年02月05日(星期三)中午12時前完成線上申請作業

  • 2014-01-02

敬致各位教師:

    轉知國科會推動『第二期能源國家型科技計畫(NEP-II)』,自即日起接受申請,申請人須於103年02月05日(星期三)中午12時前完成線上申請作業,謝謝您!

敬祝

    順心

研發處  敬上

p.s.若已申請申請,請告知研發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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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旨:本會推動『第二期能源國家型科技計畫(NEP-II)』,自即日起接受申請,申請人須於103年02月05日(星期三)下午6時前完成線上申請作業,並由申請人所任職機構於103年02月10日(星期一)下午6時前備函送達本會(請彙整造冊後專案函送,逾期恕不受理,以送達日為憑),請 查照轉知。

說   明:

 一、旨揭計畫自即日起接受申請,申請人應依國科會補助專題研究計畫作業要點研提正式計畫申請書(採線上申請),申請人須於103年02月05日(星期三)下午6時前完成線上申請作業,並由申請人所任職機構於103年02月10日(星期一)下午6時前備函送達本會(請彙整造冊後專案函送,逾期恕不受理,以送達日為憑)。
 二、執行期限:為配合第二期能源國家型科技計畫之推動期程,經審查獲得推薦者,第一年計畫期程將為103年4月1日起至103年12月31日止;第二年計畫期程為104年1月1日起至104年12月31日止;第三年計畫期程為105年1月1日起至105年12月31日止。
 三、能源國家型科技計畫未獲核定補助者,不得提出申覆。
 四、本計畫係配合國家科技政策之推動,故本計畫之優先順序高於一般型研究計畫,經審查推薦者,將優先通過執行。
 五、本公告未盡事宜,應依本會補助專題研究計畫作業要點、本會補助產學合作計畫作業要點、本會補助專題研究計畫經費處理原則、本會補助產學合作計畫經費處理原則及其他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六、本案徵求計畫書公告及技術說明內容業已公佈於網站(國科會工程處網站http://www.nsc.gov.tw/eng/)-最新消息,敬請於申請前詳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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