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 旨:轉送原住民族委員會辦理「105年諮商取得原住民族部落同意參與辦法分區說明會」實施計畫1份,請轉知並鼓勵本案實施對象踴躍參加,請查照。
說 明:
一、依原住民族委員會105年5月30日原民綜字第1050032500號函辦理。
二、該會為增進原住民族相關單位業務承辦人員及業務可能涉及「原住民族基本法」第21條之相關人員,對於原住民族部落會議及原住民族同意權機制之正確認知,並有效提升公共建設或民間開發案件辦理原住民族同意程序之效率,加強落實「原住民族基本法」之適用及原住民族權益之保障,特辦理旨揭說明會。
三、說明會實施對象:
(一)各地方政府原住民族相關業務主管及承辦人員。
(二)原住民族地區之各級政府所屬資源治理機關或土地管理機關之業務主管及承辦人員。
(三)其他可能會利用原住民族土地或限制原住民族利用原住民族土地之政府機關、學校、公民營機構、產業公會等機關(構)之相關人員。
四、各區說明會相關資訊簡述如下(詳參實施計畫):
(一)北區說明會
1、時間:105年6月8日(星期三)上午9時至11時30分。
2、地點:行政院新莊聯合辦公大樓地下1樓綠廊國際會議廳(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地下1樓)。
(二)中區說明會:為應場地安排事宜,預定於105年7月4日至7月15日擇定一日辦理。
(三)南區說明會
1、時間:105年6月20日(星期一)14時至16時30分。
2、地點:高雄市政府鳳山行政中心一樓多媒體簡報室。
(四)花蓮區說明會
1、時間:105年7月1日(星期五)14時至16時30分。
2、地點:花蓮縣台灣原住民族文化館(花蓮市北興路460號)。
(五)臺東區說明會
1、時間:105年7月7日(星期四)上午9時至12時。
2、地點:臺東縣政府藝文中心演講廳。
五、報名方式:請逕向各區主辦機關報名,俾利統計人數,各區聯絡人請參閱實施計畫。
六、說明會相關事宜請電洽原住民族委員會彭慧心小姐(電話:02-899531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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